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天长市环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1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朝良
联系电话:1387512751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5056078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