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天长市伯士的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新上年产50000吨组合聚醚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天长市伯士的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起开始公示(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1845503718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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